财文字第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文化厅(局): 为了更好地规范文化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文化事业单位自身特点,我们制定了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现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文化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文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