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QJD烤鸭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防止因票据内部管理不善,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根据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管理规定及相关税务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业务往来中所涉及的支票 、发票、收据等重要结算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空白重要结算凭证应设专人负责管理,遵循“证帐分管、证印分管”的内部牵制原则 。第三条 空白重要结算凭证一律建立登记簿,并记载凭证起讫号码、领用人、内容、金额、收益人等明细情况。第二章 支票的使用和管理制度第四条 凡领用支票部门及个人须填制公司支票领用申请单,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领用手续,出纳员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支票印章由另设的专人负责出具。第五条 支票开具应明确日期、金额、收款人、付款人等事项,不得开具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第六条 使用支票部门及个人应在支票开具3日内办理报帐手续,出纳员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第七条 报废支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或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起由出纳员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