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事务处理准则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加强本公司财务管理,促进资金运作之效益,特制定本准则。1.2. 适用范围凡本公司财务事务之处理,均依照本准则所规范的体制管理。1.3. 权责单位1) 财务部负责本准则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准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 财务预算作业规定2.1. 资金收支预算2.1.1. 编订时间权责单位应依据资金实际收支状况,于每月25日前逐月编制次三个月资金收支预算。2.1.2. 检讨调整资金收支预算表应依据实际执行状况,由权责单位每三个月检讨调整一次,以符合实际需要。2.1.3. 审核作业年度资金收支预算表之编订与调整,权责单位均应呈公司最高主管审核。2.2. 营业预算2.2.1. 编订时间权责单位应依据公司所拟定之经营目标,于每年底编订次年度之年度营业计划表。2.2.2. 预算内容年度营业计划表应依下列内容编订:1) 营业收入。2) 营业成本。3) 销售费用。4) 管理费用。5) 开发费用。6) 营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