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WDS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付帐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股份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应付帐款管理,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结合股份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WDS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第二章 应付帐款确认 第三条 应付帐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第四条 企业应付帐款入帐时间的确定,应以与所购物资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劳务已经接受为标志第三章“应付帐款“科目核算内容第五条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第六条 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