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QJD烤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分析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第三条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一)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财务报表的设置和编制要求第四条 财务报表由总帐会计负责编制,由财务部经理初审,经总会计师和董事长审核后对外报送。第五条 财务报告的分析每月进行一次。第六条 公司的月度报表一般于次月10日前准备完毕,季报需在次月15天内准备完毕。公司报表实行年度审计,会计报告须经中国注册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