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搞好廉政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新发展。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在刀口上,用在教学之中,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确保教育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票证管理。 1、各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报帐员)凭“收票据购买证”向三垟街道核算中心购领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温州市教育收费专用票据”等三种票据。 2、各种票据的存根、结存的票据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好,如果有遗失话,追究学校领导和领发人(报帐员)的责任。 3、各种票据使用后,及时向三垟街道核算中心进行核销核对。 二、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收费。 1、各校的收费许可证,要及时到物价局进行更改、登记有关手续。 2、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中各项标准方可进行量牌公示收费。 3、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借口搭车收费或乱收费,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如果有发现者,不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