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SH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担 保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WDSH股份公司担保行为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担保行为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以确保债权清偿为目的的保证行为,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第三条 WDSH股份公司的担保行为集中在股份公司公司总部办理,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除非获得公司董事会和法人代表的书面授权,否则无权为他人提供担保。第四条 WDSH股份公司的担保行为以WDSH集团内部企业为对象,?不得以本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总局的要求怎么办?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进行担保,需进行担保认定,此项工作有审计部负责。或直接由财务部,应考虑审计的专业性和对风险的判断第五条 WDSH股份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第六条 WDSH股份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