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方(甲方):公司受托方(乙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关于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范围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和审核范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进行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乙方提交的报告格式:另附。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对乙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被审计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清产核资报表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二)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清产核资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和清产核资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三)正确使用审计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四)按照约定书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企业清产核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