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会财务工作,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工会财务的职能作用,特制订工作制度如下:一、工会经费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为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报销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年度预算内经费开支,2000元以内的开支,由常务副主席审批;2000元以上的开支,由常务副主席签批后,报主席审批;需要调整预算的,由主席审批。 财务会计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能,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经会计审核,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会计有权拒绝报销。 报销凭证要求:(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品名不能笼统,大小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挖补、刮擦等现象。(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收款收据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小额开支,必须事先征得分管财务的主席和会计同意,否则不予报销。(3)报销附件要齐全。如会议报销必须附会议通知和领导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