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S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销售与收款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WDS股份公司的销售与收款环节的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销售与收款是指WDS股份公司在销售过程中的接受客户订单、核准客户信用、签定销售合同、发运商品、开具发票并收取相关款项等一系列行为。第三条 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下列职责应当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货物保管职能相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货物保管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开具发票、记账职能与收款职能相分离。 第二节 分工及授权第四条 WDS股份公司的产品由营销公司负责销售业务环节,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与帐款回收。第五条 销售公司负责产品的销售定价制度、折扣政策的制定并执行;股份公司物流部负责产品发货与运输;销售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的开具、记入相关科目并通过内部往来转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销售实现的相关会计核算并通过内部往来转由财务部进行销售实现的相关会计核算。第六条 WDS股份公司销售实现的会计核算业务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收回销售收入存入公司总部开设的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