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业务约定书 甲方: 公司乙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本约定书第一条第1款所指的预测性财务信息进行审核,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与审核目标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xx年12月31日的预测资产负债表,20xx年度预测利润表、预测股东权益变动表、预测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预测性财务信息)进行审核。 2.乙方通过执行审核工作,对预测性财务信息的下列方面提出审核结论:(1)根据对支持假设的证据的检查,是否注意到任何事项,导致乙方认为这些假设不能为预测性财务信息提供合理基础;(2)预测性财务信息是否依据这些假设恰当编制,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1.编制预测性财务信息,包括识别和披露预测性财务信息依据的假设。 2.甲方管理层应确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