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开支核定标准办法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便于掌握开支,根据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开支标准办法。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差旅费、交通费、加班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等经常性费用支出。1.3. 权责单位1) 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 费用开支标准2.1. 差旅费1) 公司员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附件CC03-1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部门主管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因公出差人员自行解决住宿问题的,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省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自理。2) 乘坐火车符合附件CC03-1规定而不买卧铺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3) 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部门主管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的标准),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报销,不发给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