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QJD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工具及费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通讯工具及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公司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配备移动电话,所有权归公司,由财务部和办公室按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进行实物管理。业务部门的使用维修费用计入各部门费用。二、通讯工具不得私自外借,如因本人保管不慎造成丢失、损坏的,由本人负责赔偿、维修,费用自理。三、因退休、调离等原因离开公司时,收回所配的通讯工具,交办公室保管。四、费用报销标准 1、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住宅电话每月150元,移动电话每月报销不超过500元。 2、部门经理:移动电话限每月300元。 3、部门副经理及经理助理:移动电话限每月200元 五、费用报销办法 1、只能报销所配通讯工具的通讯费。 2、通讯费由本人自行交纳,由财务部按规定审核单据并进行报销。 3、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可以合并计算报销。超过标准不报,低于标准不补。 六、员工转岗时,通讯费在到新岗的次月按新聘任岗位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