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务 顾 问 协 议甲 方: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住 所 地: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城关镇江北路4号法定代表人: 乙 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 所 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将于2002年4月5日辅导到期,并拟于2002年度发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目前正处于申报材料制作阶段,为利于甲方发行上市工作顺利进行,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二、乙方就以下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1、确保在2002年5-6月份有申报通道。2、派出项目人员提供以下财务顾问服务:(1) 根据相关证券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甲方发行上市条件进行审核,及时跟踪最新政策变化,针对甲方发行上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供甲方决策参考。(2) 根据相关证券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本次发行申报材料的制作进行审核,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