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专项报告天职京专字200第号*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委托,对*公司的20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三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参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的要求,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了核实评价。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是指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是*公司的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