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天职京审字200第号ABC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对Y公司20 xl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明细表执行了与贵公司商定的程序。这些程序经贵公司同意,其充分性和适当性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和业务约定书的要求执行商定程序,并报告执行程序的结果。本业务的目的仅是为了协助贵公司评价Y公司应收账款记录的正确性。现将执行的程序及得出的结果报告如下:一、执行的程序1.取得Y公司编制的20 xl年12月31日应收帐款明细表,验算合计数,并与总分类帐核对是否相符。2.从应收账款明细表中抽取50家客户,检查对应的销售发票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是否相符。抽取方法是从第10家客户开始,每隔20家抽取1家。 3.对应收账款明细表中余额较大的前200家客户进行函证。4.对未回函的客户,检查销售发票、发运凭证和订货单是否相符。 5.对回函金额不符的客户,取得Y公司编制的差异调节表,并检查差异调节是否适当。二、执行程序的结果1.执行第1项程序,我们发现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