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借款管理办法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使员工在其急需周转用钱时,能照顾其工作生活进而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办法。1.2. 适用范围由本公司所属正式员工,符合下列情形者,均可依照本办法之规定向公司申请借支:1) 本人或家属有重大意外事故或重大伤病。2) 公务需要。3) 其他临时紧急需要。注试用员工借款须由正式员工签订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担保人负有连速成责任。1.3. 权责单位1) 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 借款规定2.1. 借款程序1) 凡因公务或私人因素欲向公司借款者,应先填具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归还日期,呈主管依权限签准。2) 权责主管签准后,借款人持核准后之借款单,至财务部办理借款。2.2. 核准权限2.2.1. 公务借款1) 凡因公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者,部门主管及财务主管核准后方可借款。2) 凡因公务借款金额在人民币500元以上者,除按(1)款规定外,须层呈总经理核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