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之对账单管理办法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使本公司之收款作业顺畅,避免应收账款的误失或延迟以及问题账款的产生,特制定本办法。1.2. 适用范围本公司每月应收账款之对账单处理,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1.3. 权责单位1) 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 处理程序规定2.1. 应收账款对账单内容权责单位之承办人员应依客户别整理出当月之出货单,并据以制作应收账款对账单。对账单应详列下列内容:1) 客户名称、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号码、营业地址、承办人。2) 对账期间。3) 交易明细:A、交易日期、产品编号、品名及规格。B、单位、单价、数量及金额(原价及优惠折扣价)。4) 交易条件。5) 应收金额、已收金额及未收金额。6) 其他备注事项以及注明公司收款的银行账号。2.2. 作业程序1) 权责单位承办人员将应收账款对账单呈主管审核后,转送营业单位相关经办人员。2) 营业单位营业人员应详细核对应收账款对账单,确定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