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方(甲方):公司受托方(乙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关于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范围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和审计范围(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任期内的经营成果、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重大经营决策等情况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情况进行审计。(二)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任期的经济责任有关的会计资料进行研究和评价,以满足甲方评价任期经营业绩的需要。(三)乙方提交的报告格式无特殊要求。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对乙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被审计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述职报告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二)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和述职报告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三)乙方认为需要与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