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的财务报销制度下载一、报销的原始凭证须符合以下要求:(一)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素应齐全,内容要真实。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包括:1、票据名称;2、票据填制日期;3、票据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签章;5、购买方或付款方名称;6、业务内容;7、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金额。8、购物小票或购物清单。(二)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有效: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它非营利性组织取得的收款收据,必须带有财政部门或其它法定机构的收据监制章;从公司、企业或其它营利性组织取得的发票,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从铁路、邮电、银行等单位取得的专用发票须符合有关规定。(三)票据记载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四)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若记载的内容有错误,应由票据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后必须由出具单位在更正处加盖公章。如金额出现错误必须重开。二、票据背书部分应具备如下内容:(一)部门经费开支,由经办人、部门正职负责人签字。(二)专项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