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制度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是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索取款项及货物或劳务补偿的要求权。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中除其他应收款外,均产生于购销活动中。 三、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帐。 四、发生应收及预付款项,严禁无授权产生,严格按权限审批。 五、应收帐款1、应收帐款确认时间和金额:商品、产品或劳务已经提供给客户,即交易已经产生、取得收取货款权利时,根据交易金额,包括发票金额和代垫客户运杂费两部份,按实际赊销数确认金额。2、中期、年终应收帐款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预收帐款中列示,相应的预收帐款借方余额在应收帐款中列示。3、经营业务需发生应收帐款,业务人员应根据客户的资信度,确定额度、期限等报总裁或其授权人员审批。4、有关责任人对经办的应收帐款要加强管理,积极催收,并做好对帐、催收记录。5、如在批准的赊销期内不能收回款项,应及时向市埸管理部报告并说明情况,由公司批复处理意见。属由于工作不力或怠慢,造成可收而未收的,给予警告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