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收购经营深圳机场计划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等有关法规的相关条文的规定,现就ANG(自然人)使用其自有知识产权第六代管理方法安氏理论、人气汇聚理念安氏理论、财富放大理论安氏理论及交换产生财富理论等四大经营理论,来收购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流通股、以及再用所获得的流通股与控股股东交换所有非流通股一事,现依法进行发表“控股收购计划”:一、被收购企业深圳机场价值评估 我们研究了深圳机场2001年度报告、2002首季报告及2002年中报告,发现该公司2001年主营业务收入60,298万元,比上年增长33%,而净利润只增长6.09%,其现金流也由正变负;流动比率1.13、今年一季度1.34,都远低于我国1.5、国际的2.0标准。2002年中报告反映出净利润同比开始下降,流动比率1.64是以减少流动负债而达到,而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只有13.29%。这些都表明该公司已出现利润见顶格局。更严重的是深圳机场(集团)的利润基本来自股份公司分红。有将两公司利润合并之嫌,如果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