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T建设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领导,是公司内部审计最高管理机构,负责批准审计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认可审计报告,管理和监督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管理下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第六条 审计部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第八条 审计人员必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