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抄税 按发票使用明细表格式录入当月已开具的发票与销售核算岗核对收入金额整理并装订发票存根打印发票使用明细表并按月装订成册6日前去税务局抄税 注:(1)办事处携外开具的普通发票,在核算收入当月进行抄税。 (2)保证所录入的销售发票税款金额与财务系统中的销项税一致,并且当月增值税销项=(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7%。 (3)增值税发票存根按每本25张装订,并计算每本销售额和税额与发票使用明细表对应,普通发票不必重新装订。 (4)清理装订发票存根过程中须注意作废发票是否所有联次齐全,红字发票是否附合法依据。 (5)抄税前须做到抄税软盘数据、IC卡数据、开具的全部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专用发票使用台账四相符。 (二)抵扣 收受主管岗传来的抵扣联按发票抵扣联30日前将当月收到的增值税票抵扣联送税务局验证按发票抵扣联清单格式录入当月增值税抵扣联与财务系统核对当月进项税额装订抵扣联打印抵扣联清单并装订成册 注:(1)计算每本抵扣联进项税额,不同税率的进项税分别列示,并与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