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一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四条 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五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六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