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MM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第五条 公司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原则与依据第六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实施资金预算制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的规定。(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资金预算,对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起指导性作用。(二)公司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月度资金管理的指令性标准。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设资金管理岗,负责收集和各部门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公司的月度资金预算,提交公司月度工作会议讨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