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H油田服务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中的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特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1权益资本融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并由公司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2债务资本融资是指公司以负债的方式借入并于到期时偿还的融资方式,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融资。第四条 融资的原则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2统一筹措、适时恰当。3结构合理、降低成本。4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第五条 公司资金的筹措由公司计划资金部统一负责,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融资。第二章 权益资本融资第六条 权益资本融资通过吸收实物融资和发行股票两种融资方式取得。1吸收实物融资是指公司以协议等方式吸收其他企业和个人实物投资的融资方式。2发行股票融资是指公司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的方式。第七条 公司吸收实物融资程序及有关分工职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