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QJD 烤鸭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投资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所募集资金的安全及有效,以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经公司董事会讨论,特制定如下公司长期投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 长期投资的范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在拓展与主营有关的业务、持有其他上市或非上市公司一年以上的股权(或债权)性质的投资以及在其他风险较小但有较高投资回报率方面,以本公司的有形(无形)资产或资金向其他企业进行为期一年以上的投资。本公司的长期投资仅限于以上范围,对于短期投资方面的规定,将由董事会根据需要另行规定。第二章 投资方案的论证和审批程序 第三条 公司的每一项长期投资的投资方案,由公司投资证券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拟订并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500万元以上的长期投资应聘请有关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参与。原则上,公司对外投资项目预期投资收益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货款利率。 第四条 投资证券部编制有关长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首先要报公司财务部和法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