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建设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耗用、销售与核算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第三条 存货的范围的确认,以公司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公司的存货。第四条 存货的分类: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包装物等。第五条 存货的核算与摊销方法: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发出的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对于价值超过2000元,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具和工具,采用领用和报废时各摊销50%的方法进行摊销。第六条 存货的入库:(一)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与采购合同一致;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3完成实物品质检查;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二)验收中发现溢余时填制“溢余货物单”。(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