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社会财富,保障企业合法的经济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股份制企业,都必须依照本条例管理成本。 第三条 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 第四条 企业在成本管理中,必须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并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第五条 企业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董事长(包括经理和其他企业领导人)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果负完全责任。 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副厂长,协助厂长组织领导本企业的成本管理,正确执行成本计划,准确核算成本,并对企业的经济效果负责。 总工程师协助厂长在生产技术方面采取有效的降低成本措施,并对其经济效果负责。企业要在财务会计部门内设置专门机构负责成本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成本开支范围 第七条 企业的下列费用开支,列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