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DH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草案第一部分 总则1. 为了规范武汉DH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集团总部”)的管理,保障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并使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 管理办法中有关概念说明:集团总部特指武汉DH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经营部分;控股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内的DH高新下属企业。3.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的所有控股公司。第二部分 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关系4. 各控股公司财务总监(下称”委派财务总监)职位人选由集团总部推荐,并由集团总部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实施管理。5. 集团总部根据控股公司资产规模和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推荐专职或兼职财务总监。6. 各控股公司同意在年度经营预算中,预算出委派财务总监的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按各控股公司副总经理全年工资、奖金和福利的平均标准核算。各控股公司每季末向集团总部支付本季度委托管理费。7. 委派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