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1. 引言引言1. 1. 收购守则和股份购回守则的性质及目的2. 1.1证监会经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后,发出收购守则和股份购回守则。3. 1.2两份守则的基本目的,是要令受收购、合并和股份购回影响的股东得到公平的对待。为了令股东得到公平的对待,两份守则规定股东必须得到平等的看待,又规定必须披露及时和足够的数据,以便股东能掌握充分资料,就要约的利弊作出决定,及确保受收购、合并和股份购回影响的公司的股份,可以在公平及资料获得充分披露的市场上进行交易。此外,两份守则又提供了有秩序的架构,以管限收购和股份购回活动。4. 1.3两份守则并无法律效力。两份守则在制订时尽可能采用非技术性语言,因此不应当作成文法规来诠释。两份守则代表着香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证监会就进行收购、合并和股份购回时,可以接受的商业操守及行为标准的共识。由于委员会各委员代表着多方面的利益,委员会在诠释两份守则时所作的裁定,正好反映上述的共识。其它主要的金融中心亦正沿用相类似的商业操守及行为标准。5. 1.4有意利用香港证券市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