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审核报告天职京税字200第号XXXX:(单位名称)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20XX年度企业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等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审核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贯彻制定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措施和规定,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单位所提供的账册、年度财务报表、有关纳税资料和数据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贵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北京市地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京地税企20004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审核报告。经过审核,我们对贵单位20XX年度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情况披露如下:原折旧年限为 年,折旧方法是 ;需缩短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影响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元;应纳所得税额为 元。企业可据此办理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