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顾问业务约定书委托方(甲方):公司受托方(乙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关于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范围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为常年税务顾问,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完税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任。(二)按时为乙方的顾问及代理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及时通报有关的生产经营、财务处理变动情况。(三)为乙方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四)若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不完整、不及时,而导致税务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负。(五)正确使用有关业务报告。(六)按照约定书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指派担任甲方的常年税务顾问,并负责代理甲方业务。(二)对甲方提出的有关税务事项及委托的具体代理业务,由乙方指派的顾问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财务制度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并具体操办受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