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09年血站质量管理督导检查方案一、督导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各级血站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二、督导内容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各项规定,重点是无偿献血服务、血站质量体系建设及年审、监控和持续改进措施、不合格项管理、人员培训等(督导检查表见附件)。三、工作安排1.卫生部组织督导检查组,选取部分省(区、市),对辖区内的血站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血站进行督导检查。3.各省(区、市)应于2009年10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并将督导总结于2009年11月30日前报送卫生部医政司。总结应包括现状、工作成绩及有效经验、血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工作意见和建议等。四、督导经费督导经费从2008年或2009年艾滋病防治项目血液质量安全资金中的“血液质量保证培训”部分列支。用于督导人员的交通、食宿、通讯和劳务费用支出。2009年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督导检查方案一、督导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