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安全有效的使用各种电气设备,使各种电气设备、设施达到安全可靠,减少用电设备的事故隐患。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3. 职责3.1. 维修部负责对全厂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管理。3.2.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全厂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4. 内容4.1 配电室的管理4.1.1维修部电工负责对底压配电室的低压电柜按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填入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4.1.2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主管,尽快组织维修。4.1.3电工对变低压柜的检修清扫,应每周进行一次检修、清扫,确保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4.1.4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4.1.5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4.1.6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动力房。4.1.7电工应对外包高压电房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4.2生产性用电设施的管理4.2.1维修部人员对电气设施及时巡查,排除隐患。4.3其它用电设施的管理。4.3.1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