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3.工作制度3.1 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3.2 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3.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3.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a) 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b) 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c) 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3.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3.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a) 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b) 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3.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3.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