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一、 目的从总体上确立物业管理处各类设备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和完善。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理的各类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三、 职责1、 机电维修部负责所辖小区的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2、 办公室负责各类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四、 程序要点1、 设备档案的建立要求(1) 机电维修部应将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台账(见附表),并在建档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台账移交办公室存档。(2) 机电维修应将所辖物业内的所有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及设备编号:a、 所有设备应单机单台或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b、 “设备标识”用标牌形式予以实施,标牌应有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编号。c、 设备编号按下列规则编制:注意事项:1、设备流水号按物业点的设备总数流水编制。 2、同类型同系统设备的流水号码应保持相对的集中和连续性。d、 标识的制作规范:标识材质用金属薄板制作,表面抛光呈本色;设备编号用凹形字体,涂黑色磁漆;尺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