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物流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了更好地配合MIS项目的实施,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保证全省移动通信在业务拓展、网络建设等方面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有效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省公司物资采购包括统谈统签工程物资、统谈分签工程物资、备品备件、业务用品(卡品、手机等)、大宗办公用品、零星固定资产、全省生产和营帐用固定资产。省公司物流中心和综合部是相关的物资采购部门;网络部、市场部、计划建设部、数据部、网关中心、业务支援中心等是相关物资的需求计划提出部门。第3条 由省公司统谈统签,反映在省公司的投资计划中,实际操作时由省公司统一签订合同、统一付款;由省公司统谈分签,即由省公司负责供应商选型,指定一家或几家供应商,并与指定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有关服务条款及各项设备的金额上限,由分公司在指定的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定供应商及签合同,由市公司自行付款,但市公司签定的合同金额不得高于省公司规定的上限,且必须将签定的合同交省公司物流中心备案。第4条 分公司物资采购包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