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编号:S OP(SS)-OP-2003-08流程名称:门店生鲜熟食退货流程生效日期: 2004年5月12日第一部分 流程说明1 目的本流程用于规范门店生鲜熟食商品退货工作,提高退货工作效率。 2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使用融通3.0系统大超门店将生鲜熟食商品退回供应商的工作。3 流程规则3.1 生鲜熟食的可退货商品范围由采购确定。3.2 门店通知供应商取货的有效期为一天,第二天供应商不取走退货,门店自行丢弃。3.3 门店对供应商逾期未取生鲜退货商品进行退货确认、丢弃时,必须有店总经理签名确认。3.4 财务部对于门店上传的生鲜商品的退货申请单应在一天内(周六、日顺延)审批确认并下传,门店由收货部主管/经理跟进。4 职责4.1 门店总经理:审核供应商逾期未取退货而产生的退货确认及丢弃申请,并在相应的单据上签字。4.2 生鲜熟食各部门经理:审核各自部门的退货,并签字确认。4.3 生鲜熟食各部门主管:填写“生鲜熟食门店退货单”交经理签字,并电话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逾期未取时,将“商品退货单”交店总签字。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