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ITAT服规店字第10号(0607)非商品物资管理规范一、非商品物资的概念及相关要求 是指除商品以外的所有非销售货物,简称物料,区别于商品。不但包括开店时总部投入或其它分店调入的货柜、场地设备、监控设备、防盗设备、电脑网络及收银设备、办公设备、营业道具、营业用品、会籍资料、开业企划宣传活动用品,也包括开店后由总部投入或其它分店调入和由分店自行购置的非商品物资。物料必须使用公司财务统一的编码管理,非商品物资总类代码为 WW ;款号代码定义:第1、2、3、4位为大分类,5、6、7、8、9位为小分类,第10、11位为小分类流水号(代表不同的供应商)。总部负责相关物资采购的经办人(以下简称采购经办人)在给供货商下采购订单时,必须提供物料编码,供货商在送货至总仓时,送货单上必须有物料编码,并与所送货物上的编码对应;如新增物料品种,必须给予新的编码,编码工作由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编制完成,并在OA上及时更新,以便编码得以统一,总仓有义务及时将新增物料品种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各门店要及时下载最新物料编码,并在申请物料时将编码与相应物料名称对应,一同填写在“分店日常物料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