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网吧加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加盟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连锁品牌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连锁网吧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的管理品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经山西省文化部门批准在山西全省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品牌管理业务。连锁品牌为:*。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第四条 加盟*连锁网吧连锁品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第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许可,不得使用*名称和连锁品牌。第六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山西省文化市场相关政策、连锁网吧业务市场发展动态,本着促进连锁网吧业务发展的原则,将适时调整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