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超市员工管理手册(下) 第五章规章制度第一条个人仪表 1每位员工都应注重仪表整洁,举止得体,给顾客留下良好印象。2员工的头发应当梳理成型,男员工头发不得超过衬衫衣领,女员工必须留短发或将过肩长发梳好或朝后扎,头发上不得戴任何装饰品。 3员工的制服必须保持清洁,熨平整。4员工的指甲必须修理并保持清洁,除女性的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其他指甲油。5男员工不得留胡须。6任何员工被发现工作时仪表不整,将立即被遣送回家,并扣除相应工资。第二条姓名卡1姓名卡被视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时必须佩带在制服的左上方。2如员工遗失姓名卡,必须立即向人事部门报告,并缴纳人民币20元,以申请办理新卡。3员工不得佩带他人姓名卡,否则立即受到违纪处分。4姓名卡是本商场的财产,员工在完成或终止雇用后必须交还人事部门,否则将处以50元人民币的罚款。第三条 出勤记录1员工应每天打卡以记录出勤时间,并在出勤表上签到。2员工在出入商场上下班时应主动出示其个人物品,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如员工拒不接受检查,则保安人员就立即将其送至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