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目的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已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实际,制定本规范。2适用范围财务部全体人员3引用文件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3.1GB/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上级部门颁布的标准、规定或文件)4管理内容与要求4.1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4.1.1原始凭证: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签署、传递、汇集、反馈,应做到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具体要求如下:4.1.1.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名称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