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薪酬制度探讨 对于以“人合”为基础组建的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和客户资源是其最重要的资源,而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会计师事务所利益分配机制(或称薪酬福利制度)的建立和选择,一直整个注册会计师业界面临的最重要问题之一,也是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壮大的根本基础。2003年中注协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事务所应建立“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的分配机制和薪酬机制,充分体现行业的特点。事务所不应以“资合”作为唯一或主要的依据,做到“人合”与“资合”并重、责任承担与所获报酬匹配、物质报酬与精神激励相结合,调动事务所各个层面的积极性。为此本文试就会计师事务所分配机制作些探讨,以求教同行。一、会计师事务所薪酬制度现状分析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大多实行固定工资加项目提成的薪酬分配制度,即对员工按照职等体系确定固定工资(或基本保底工资),除固定工资外,员工可以按承接和拓展业务的收入基础进行业务提成。在一般情况下,员工的收入主要取决于其所开拓的业务及所参与的业务量的多少,固定部分在整个薪酬结构中占有的比例不大。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