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与录用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保证公司选聘人才的质量和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依据:本制度依据公司经营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而制定。第三条: 主管部门与原则:人力资源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公司的选聘、录用工作。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各部门所有人员的选聘、录用事宜,须依此制度执行。第五条: 基本程序:1. 根据人力资源规划,拟定年度招聘计划;2. 各部门提出人员需求申请;3. 资格确认:核对编制与职务说明书;4. 制定招聘录用计划;5. 招聘;6. 甄选;7. 试用;8. 正式录用。第六条: 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每年12月底人力资源部制定下一年年度招聘录用计划。并提交总经理审批。第七条: 人员选聘录用中与应聘人员的信息沟通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负责。第二章 人员需求申请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人员需求指人力资源规划中未包括的需求,或者说是人员增补需求。第二条: 人员需求申请的基本流程(见附录一):1. 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申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