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原则意见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确保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决定开展以教师为主体的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优秀教学团队是指以教学名师、名教授为带头人,以教授、副教授为主体,以系、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群)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业务组合。第三条 教学团队作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组织,其目的在于落实“质量工程”,强化质量意识,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研讨与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育创新,规范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同时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相结合,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第四条 学院计划构建“三级”教学团队。即院级、市级(或省部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将重点围绕通识教育课程(群)、专业主干(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