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一、 目的规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空置房管理的质量。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已接管的空置房管理。三、 职责1、 服务中心主管负责空置房管理的组织、监督工作。2、 管理员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空置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四、 程序要点1、 空置房的登记建档:(1) 经管理处接管的空置房由服务中心主管安排管理员进行登记造册。(2) 管理员将空置房登记在空置房登记表内。(3) 管理员制作空置房动态表,每月25日前报服务中心主管备案。2、 空置房维护计划的制定(1) 服务中心主管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根据空置房的状况制定空置房维护管理计划,内容应包括:a、 维护管理的项目;b、 维护管理的频率;c、 维护管理的措施;d、 维护费用预算。(2) 空置房维护计划报管理处经理审核后,汇入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中报公司总经理审批。(3) 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的维护计划由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3、 空置房的维护(1) 空置房由服务中心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2) 管理员根据季节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