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纲要2005年3月2日重新修订 为维护我省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高质量地完成我省规划的“三纵四横”高速公路剩余路段的建设任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交通厅、省高指重新组织修订了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纲要,作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各级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全省高速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贯彻执行。 一、质量目标 (一)质量控制总目标为:以“一流的材料、一流的设备、一流的工艺、一流的管理”四个一流为准则,创国内一流水平。所有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可靠、经久耐用,功能上以人为本、方便使用,外观质量上与生态景观协调统一。 (二)交工验收阶段大于90分的单位工程所占的比例不低于85%;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评分大于90分。 (三)竣工验收阶段 1、合同段中单位工程的优良率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