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人群的社会福利制度之残疾人福利制度中国残疾人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特殊人群,总数达8300多万人,直接涉及2.6亿家庭人口。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一些特殊需求,中国逐步发展了一些面向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事业,残疾人生活、教育、就业状况不断改善。 1. 基本生活保障与救济 由于残疾人人数众多、情况各异,中国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特殊需要。对于完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生活来源无保障的重度残疾人,政府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有关救助制度之中,予以供养、救济。根据2007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报告,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19.7%,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救济(现金或食物)的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22.2%;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12.5%,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救济(现金或食物)的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26.6%。 2. 就业扶持与福利服务 对于那些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扶持,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政策。在中国,就业促进与